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SKY外语、计算机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查看: 3946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潍坊华潍老总充当老赖,当地民警插手经济纠纷(转载)

[复制链接]

19

主题

0

好友

132

积分

注册会员

Rank: 2

性别
保密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7-12-19 15:40:30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          举国瞩目的十 九 大结束没多久,全国各地的基层政 府和老百 姓都在积极热情的讨论和学习着会 议精神,同时也盼望着国 家随即出 台的各项政 策能给他们带来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。但是家住辽宁朝 阳市的郑燕女士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,她近期给笔者打来电 话,详细叙述了她陷入的一场经济纠纷案,经笔者整理后具体 内容如下:
  
  郑燕,是辽宁建平县煜翔膨润土有限公 司(以下简称煜翔公 司)的法人代 表,公 司位于建平县沙海镇四节梁村。2012年12月11日,郑燕同合伙人邬建孟与山东商人王松之共同签署了矿山的《持股人联营合同》,协议约定王松之出资三千万,与郑燕两人共同开采经营矿区,王松之持股比例22%,投入资金由郑燕转交给原来的老股东退出。王松之先期投入资金700万,双方约定剩下的投资款应于2013年2月28日前付清,如果到时候余款不能付清,那么王松之的股权无效。约定时间到期后,王松之剩余投资款没有到位,郑燕一方面催告王松之已违约,另一方面为了能够长期合作,就没有解除王松之的股权,而是自己筹集了大部分资金退给了原老股东。随后郑燕多次催促王松之履行约定,但王松之以各种理由推诿。
  
  过了将近九个月的时间,王松之的妻子赵玉梅(潍坊市华潍膨润土公 司法人代 表)找到郑燕,要求废除签订的第一份合同,重新签署一份合同。郑燕因为前期投入巨大,为了矿山能够尽快开采盈利,就答应了赵玉梅的要求,于2013年11月13日重新签署了第二份《联营合作协议书》,协议约定王松之的股份提高至26%,其所欠的投资款于2013年12月20日前付清。
  
  第二份合同签署完,直到2015年初王松之才断断续续的支付了一千万投 资款,剩余的投资款依然迟迟没有到位。2016年底,在中间人的协调下,郑燕与王松之、赵玉梅夫妇再次协商,郑燕再次让步并达成初步合作意见:王、赵夫妇在欠投 资款500万元的前提下,再追加500万投 资,王、赵夫妇合作股份提高至34%并答应王、赵夫妇开采一万三千吨一级矿土。但据郑燕反映,事实上王、赵夫妇一共开采了近四万吨矿土,多开采的两万七千吨矿土里的大量原矿被运送到了建平县华潍公 司(该企业系二人于2103年在建平县注册),多开采的矿土价值高达一千多万元,而他们二人答应的后续投资款一千万却只兑现了370万!
  
  在这五年间,由于矿山一直没有得到正常的持续开采,给郑燕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 失,面对王、赵夫妇的老 赖行为郑燕实在是没有办法,只能于2017年9月1日依据合同法第93、94、96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解除了与王松之的合同。但是郑燕没想到的是,这场噩 梦才刚刚开始,王、赵夫妇更加猖狂的强盗式面孔渐渐的显露 出来!2017年9月10日郑燕自筹资金准备开始矿山施工,但是王、赵夫妇却雇- 佣了建平县当地的黑社 会人员、村 霸余树春、崔占军等人来阻挠矿山施工,他们用大型车辆堵住矿区的道路和车辆,煜翔公 司员工与他们理论过程中发生争执,崔占军的侄 子又领来十几人对员工进行殴 打,其中一名员工手部骨折达到轻伤二级。
  
  2017年11月初,郑燕接到了自称是山东潍坊市公 安局民 警的电 话(号码是18663663996),说要找郑燕了解她与王松之合作纠纷的事,郑燕表示同意,对方让郑燕等通知便挂了电 话。
  
  2017年11月30日,郑燕接到潍坊市坊子区民 警(自称叫王若涛,电 话)的电 话,说他已到朝 阳市,约郑燕第二天到朝 阳市南塔分 局见面。12月1日上午,郑燕在南塔分 局与潍坊来的四位民 警见面,其中一名警 察亮了一下警 官证,郑燕也没有看清楚,其他的民 警拒不提 供名字和身份。在询问室内郑燕详细的向他们讲述了事情经过,然后在询 问笔录上签 字画 押,但是这份笔录字头中询问人和单位都是空白。接下来其中一位男民 警竟然开始恐 吓郑燕,说郑燕这次出不去了,因为骗了王松之的钱,他们拿出了郑燕银 行卡的流水单,详细询问每一笔流水的出入。随后他们又拿出一份全是断章取义的笔录让郑燕签字,被郑燕拒绝。直到下午六点,郑燕在一份询问通知书签完字后才离开南塔分 局,询问通知书上应给郑燕的那一联办案民 警也没有给她。12月2日上午8时,潍坊坊子区民 警以刑事传唤的名义又让郑燕到南塔分 局,办案民 警说昨天的询问也属于刑事传唤,传呼文书昨天已送到郑燕家里,但家里没人。郑燕昨天一直在家,而且让人搞不明白的是既然属于刑事传唤,那为什么她第一天签的是询问通知书呢?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郑燕与王松之的纠纷被定性为刑事案 件,那么按照刑事诉 讼法的相关规定,该案的当事人为朝 阳人,合同签署地为朝 阳市,合同纠纷的发生地也是在朝 阳市,那么该案 件也应由朝 阳公 安机 关管辖,坊子区民 警难道不属于越权办案?办案民 警这次主要询问的内容是王松之的入股资金的用途和煜翔公 司的采矿证是怎么办下来的,同时还劝郑燕与华潍公 司继续合作,已认清了王、赵夫妇真面目的郑燕当然不会同意。郑燕最后在签 字画 押的时候发现字头还是询 问笔录,同样没有询问人和单位!这时一个山东的警 察过来说,他叫王若涛,给郑燕做材料的警 察不是王若涛,说很同情郑燕的遭遇。郑燕问他做材料的警 察的名字时,这个山东警 察却支支吾吾的没有回答。
  
  看到这里,大家想必应该很明白了,王、赵夫妇真是能量巨大,不但能让黑社 会人员阻挠施工,还能让潍坊当地民 警插 手经济纠纷,真可谓“黑白通 吃、背景通 天”!公 安部早就有明文规定:严禁公 关机 关插 手经济纠纷违 法抓 人。坊子区民 警不但插手经济纠纷,而且从他们种种违反程序的做法当中就能看出,这是典型的滥 用职 权!另外据郑燕反映:坊子区民 警同样调 查了煜翔公 司以前的老股 东,并问老股东郑燕有没有同王松之夫妇和解的意思。办 案民 警这种行为就很奇怪了,如果郑燕真存在违 法的情况,那么他们按照法 律程序执 法就是了,何必鬼鬼祟祟的问和不和解?难道郑燕愿意和解,这些民 警的调 查询问就可以不用做了吗?他们来朝 阳市的目的就达到了吗?答 案只有一个,那就是坊子区民 警对郑燕的调 查询问以及种种违反程序的表现绝对是与王松之夫妇密切相关的。这些民 警到底同王、赵夫妇有多大的利益纠葛才能让他们敢冒 天 下 之 大 不韪,直视法 律法规如同废纸呢?更让郑燕大跌眼镜的是,从建平县华潍公 司一位负责人口 中得知,山东潍坊警 方近期要将郑燕作为犯 罪嫌 疑人进行网 上追 逃,可笑的是郑燕的住址从来都没有换过,手 机也是24 小 时开机,如果郑燕真被列为网上追 逃,那可真是一大奇闻了!
  
  众所周知,公 安机 关是维护社 会和平稳定发展的基石,如果连国 家执 法机 关都不能公平、公 正的执 法,那么国 家能够得到长久稳定发展吗?最后,希望上级部门重视此案,尽快还郑燕一个公 道!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来源:国际新闻网
分享到: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分享淘帖0 收藏收藏0 评分评分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
手机版|SKY外语计算机学习 ( 粤ICP备12031577 )    

GMT+8, 2024-12-27 03:34 , Processed in 0.092671 second(s), 25 queries .

回顶部